2009年12月25日 星期五

78歲騎士慘死輪下-喪失勞動力

機車與曳引車擦撞 78歲騎士慘死輪下 聯合報╱記者劉星君
昨天中午在屏東縣萬丹鄉萬丹路2段432號前省道發生一起機車與曳引車擦撞的死亡車禍,騎機車的78歲沈姓老翁遭曳引車拖行10多公尺,當場慘死輪下;肇事原因尚待交通隊釐清。
沈姓老翁驟逝,務農的他平日還要照料有精神障礙的妻子與兒子,死者的大女兒告訴警方「還不敢告訴媽媽『爸爸已經走了』」怕她承受不了打擊。
昨天中午12時50分左右,萬丹路2段432號附近居民聽到路上傳來轟然巨響,發現發生車禍趕緊報警。員警趕到現場,沈姓老翁已無生命跡象,警方表示,曳引車呂姓駕駛經檢測沒有酒駕。



生命何其脆弱,健康何其可貴!

平均每天有4、5百件交通事故發生,每天的社會新聞版都會出現哪裡、哪裡又有車禍發生,而每次上新聞的車禍事故,往往又相當嚴重。

一般車禍,如果有發生傷亡,那麼可能就會有喪失勞動力這方面的賠償問題,通常法院在決定這部分的損害賠償時,會算至一般人退休年齡65歲為止,這件事故的死者為高齡78歲,雖然大多人會認為這個年齡該是享晚年的時候,也不太可能還能繼續工作賺錢,不過經營之神王永慶是最佳反證,只要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仍有勞動能力,這部分仍是有機會獲得賠償,只是所准的年限就不會太多。

註:就所引新聞提到的事件,有感而發,所言未必都符合該新聞事件所用,就如本篇是針對78歲之人是否有喪失勞動力問題而論,至於實際上該受害人是否仍有勞動力,則非所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