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般車禍事件相關重要法規:
- 民法、民事訴訟法
- 刑法、刑事訴訟法
- 鄉鎮市調解條例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道路交通管理規則
-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規則=>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國家賠償法
- 國家賠償法施行規則
- 公路法
- 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 臺灣地區警察機關查扣車輛處理辦法(已廢止)
車禍賠償是一般人發生車禍後,很重要也想知道的部分, 這裡提供一些車禍賠償相關知識,試圖用簡單的方式讓不懂法律的人,掌握到車禍賠償的大概。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同條第一項第一款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同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前段復規定,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又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公布之同條例第六十八條另規定,汽車駕駛人因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而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上開規定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尚無牴觸,而與憲法保障人民行動自由及工作權之意旨無違。由這號解釋可知,酒駕而拒絕酒測可能遭致的結果。
現值=應付金額/(1+年間隔x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