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2日 星期一

車禍,該不該委任律師的考量

發生車禍,要不要委任律師,有很多考量之處,固然都是車禍,然世事各有巧妙不同,必需依各自情況加以判斷,以下幾點意見供參:
  1. 如果車禍賠償金額高於一百萬台幣,最好委任律師,若仍不想請律師,至少也要詢問專業人士的意見,可以向全國各地免費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幫助。
  2. 如果車禍賠償金額不大於二十萬台幣,最好能取得和解,拖延解決的時間,對當事人的金錢、時間和身心都是莫大的損耗,何況委任律師一個審級就要幾萬元,純就金錢考量,和解會比較有利。
  3. 若介於二十萬到一百萬,可參考自身的經濟能力和處理能力,及車禍的複雜程度而定。
  4. 如果有一方死亡或是重傷或是有殘障情形或需要長期照護或是否影響終身不明時,往往金額龐大且案情較為複雜,此時應委任律師,如確實經濟困難也可能獲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的免費幫助,真的有需要,不要怕,就去申請。
  5. 車禍案件要委任時,一定要委任有律師執照的人。沒有律師執照的人,不能以律師自稱,通常會用法律人士、車禍達人、法務專員、法律專業等各種名號,不管叫什麼,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最好委任”律師”。
 即使有委任律師,自己也要多懂一些,多注意律師的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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